2012年11月01日(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1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說,立院朝野認為立委相關費用具法源依據,但為共體時艱,同意刪減9736萬餘元,每人每年約刪減86萬餘元。
立委津貼補助問題引起各界爭論,王金平今天下午召開朝野協商。經過近3個小時討論達成共識,王金平隨後率朝野黨團召開記者會向外界說明;朝野明天將共同提案,並以逕付二讀方式讓費用法制化,希望在11月9日完成三讀,並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
王金平表示,朝野一致認為立委待遇及公費助理、辦公事務等問政相關費用,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8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3條、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及歷年度預算(措施性法律)辦理,都具有法源依據,只是未法制化。
他指出,為明確規定立委各項所需費用,未來將法制化處理,朝野將共同提案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增訂立委辦公事務等必要費用之項目及標準,自民國102年1月1日施行;對於中央政府各機關未法制化的預算,立院將依此原則嚴加督促相關機關檢討予以法制化。
他表示,朝野同意8項全刪,每位立委包括住宿補助費新台幣1萬8000元、立法研究補助9萬9996元、高速公路通行費4800元、公費助理業務活動費4萬2000元、開會期間膳費1萬2000元、委員駕駛誤餐費2000元、每年生日禮券2000元、每屆行動電話購置費2萬元。
至於酌刪項目,每月行動電話費從1萬5000元刪減為1萬2000元,每月文具郵票費從2萬元減為1萬5000元,每月汽油費從800公升減為600公升,每年國會交流事務費從32萬元減為20萬元。
他指出,維持的有3項,包括每月服務處租金2萬元、每年健檢費用1萬4000元以及辦公室業務費1萬4672元等;國內交通費部分,飛機及高鐵未來都須檢具票根,核實報帳,不再發給鐵、公路記帳憑證,改以票根核實結報。
根據國民黨團資料,立委原領有相關補助每年約180多萬元。王金平說,立委的相關經費均有法源依據,但為共體時艱,朝野同意刪減部分補助費,總計刪減9736萬520元,平均每人每年約刪減8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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