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顏祥昨天在立法院明確表示,陸資參股我關鍵技術產業,將不得具有控制能力,不得成為單一最大股東,「這比現行參股10%上限更有彈性,較持股比率50%的門檻更為嚴格。」
行政院已核定第三波陸資開放內容,預訂3月底公告實施。施顏祥指出,所謂具有控制能力係按照會計準則,定義得非常清楚,「陸資持股必須低於50%」,確保我關鍵技術產業發展優勢。
官員表示,鬆綁陸資參股我關鍵技術產業限制條件,並新增LED、太陽能電池製造等兩項開放陸資參股,都是從兩岸產業合作思考,希望協助我業者爭取大陸市場。
投審會官員強調,未來專案審查只要抓緊是否具有實質控制能力的原則,決定陸資投資該公司比率。
官員解釋,一直以來都是以持股比率管理陸資,但時至今日,一家高科技公司外資持股可能已高達八、九成,很可能不到10%持股就具有對該公司實質控制能力,若再用持股比率管理陸資已卡不住,因此第三波陸資開放調整以專案審查,針對我科技公司控制力的實質認定規範陸資。
經第三波陸資大幅開放後,僅剩下高汙染性、核能安全等製造業未開放。
施顏祥強調,台灣對陸資管理遠高於對其他外資,由於大陸也是世貿組織(WTO)成員,理論上我對陸資也不能與國際慣例差太遠。但他坦言,陸資要比照外資,還有一段長路要走,短期內看不到。
【記者何易霖/台北報導】太陽能電池業者認為,兩岸太陽能電池製造已取得全球前兩大地位,過去彼此在料源、技術合作也多有往來,政府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太陽能電池廠,可更加速兩岸產業發展,確保市場領先地位。
太陽能電池業業者對政府開放陸資的政策「樂觀看待」,認為兩岸太陽能業一直存有「競爭又合作」的關係,若能透過陸資來台參股,降低競爭的氛圍,反而能將台灣製造技術優勢及大陸內需市場與資金利基相互結合,更能把餅做大。
台灣與大陸太陽能業向來有高度互動,主要著重在與保利協鑫、江西賽維等多晶矽及矽晶圓料源合作。鴻海更有意與保利協鑫攜手,進軍太陽能電廠領域。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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