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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李焜耀親上火線說明 友達最高罰300億未定 還得等判決出爐

友達(2409-TW)遭舊金山加州聯邦法院陪審團裁決,兩名公司主管陳玄彬、熊暉有罪,友達最高須繳納10億美(約新台幣300億元),對此友達董事長李焜耀親上火線澄清,案件還在審判中,罰款金額尚未確定。
李焜耀表示,這起案件進行到一審,要等判決確定至少還要幾個月到一年時間,罰款數字10億美元,只是外電媒體報導,並非最終判決。
友達助理法務長陳相如指出,目前可以確定的是,就操縱面板價格部分,夏普、中華映管公司(2475-TW)、瀚宇彩晶股份(6116-TW)等公司,被陪審團認定不法獲利達5億美元,儘管檢方指控友達光電在2001-2006年期間,參與了全球範圍內的LCD價格操縱,當時LCD市場的規模為700億美元,但友達指出,一切罰款金額都得等法院清查友達2001-2006年,LCD在美的銷售規模而定。
李焜耀同時指出,2002-2006期間,當時友達在美銷售以筆記型電腦面板及螢幕為主,電視面板並非主要在美主要販售商品。
目前有7家涉及美國司法部關於操縱LCD價格相關指控的公司已經認罪。這7家公司是﹕LG Display Co、夏普公司(6753.TO)、中華映管公司(2475.TW)、精工愛普生有限公司( 6724.TO)、日立公司(HIT)、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481-TW)和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6116.TW)。
以上些公司已經同意支付逾8.9億美元的刑事罰款。首例LCD價格操縱指控是在2008年宣佈的,陪審團週二的庭審調查發現﹐這些公司合謀操縱價格獲得的不正當收入總計超過5億美元。
鉅亨網記者葉家瑋台北  2012-03-1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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