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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國營事業獎金高 審計長:不佳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8日電)立委指出,中油、台電欲漲價,績效獎金卻達4.6個月,老百姓不會心服口服;審計長林慶隆今天答詢表示「社會觀感不佳」。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上午召開聯席會議,邀集審計部就「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之人事成本暨審計部查核情形」報告,經濟部及主計總處官員備詢。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表示,審計部對中油、台電的批評都是點到為止,包括員工老化嚴重、久任獎金歷經7、8年才取消,以及績效獎金核發。

賴士葆說,以現在的時空,一方面向老百姓要錢,又發績效獎金4.6個月,「老百姓當然不會心服口服」,即便扣掉負擔政策部分,「國營事業績效有這麼好嗎」?

賴士葆問林慶隆,「扣掉一些政策負擔,就審計報告客觀地講,績效獎金還可以領4.6個月嗎?」

林慶隆表示,「社會觀感不佳」;賴士葆則說,「很不佳」。

賴士葆進一步指出,考績打甲等就可以領4.6個月獎金,甲等占員工75%,「很浮濫」;一般來說,甲等比率不高,或不到一半。他認為,4.6個月可以發,但不能浮濫地發,「好人當太多,這叫爛好人」。

審計部報告指出,中油公司民國100年度提列經營績效獎金為新台幣48億餘元、99年度47億餘元、98年為46億餘元。台電公司100年度提列經營績效獎金為84億餘元、99年為84億餘元、98年則是85億餘元。

依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規定,考核獎金最高為2個月,績效獎金最高2.6個月。

此外,聯席會也通過臨時提案,針對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應主動公布「非典型勞動勞工」人事成本,按「員工人數、占公司員工比率」及「用人費用、用人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審計部主動調查並提出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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