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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美法院判壟斷面板價格有罪 友達將提上訴

《中央社》報導,友達案經2個月法庭攻防,舊金山加州聯邦法院陪審團13日做出友達光電(2409-TW)涉嫌壟斷面板價格罪名成立的裁決,副董事長陳炫彬、與佳世達總經理熊暉,被認定違反反托拉斯法,判決有罪。
代表友達及其美國子公司的律師黎奧丹(Dennis Riodan)表示,將向法院提出宣告無罪申請,並要求重新審判。友達在宣判時可能被罰最高達10億美元。至於被認定有罪的友達主管,最高可被處以100萬美元罰鍰和10年徒刑。
本案係美國司法部控告友達光電在2001年到2006年間,涉嫌與其他面板商聯合壟斷面板價格,其他遭控亞洲面板商南韓LG、日本夏普,台灣華映與奇美都已認罪並支付近9憶美元罰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1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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