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8 18:18 pm【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7/18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股東現金股利1.4元,現金股利計新臺幣110,684,000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股東現金股利1.182524元,現金股利計新臺幣110,684,000元。
4、變更原因:本次盈餘分配因遇本公司現金增資及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致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變更為93,599,763股,故依103年07月07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按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息率。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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