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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

國銀登陸設點、業務 大鬆綁


 金管會取消銀行赴大陸投資的5大限制,同時開放一大利多。金管會昨(1)日公布,將取消銀行投資大陸二擇一、三擇二、參股僅限1家、2分行後才得設子行及大陸分行放款等限制,並開放國銀OBU、海外分行得對大陸企業、自然人授信,及與大陸銀行往來及拆借。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表示,只要建立總量曝險機制、風險控管,就應該讓金融業者有更多選擇,積極發揮台灣金融業的競爭優勢。她強調,金管會將協調開放業者投資大陸消費金融公司、小額信貸公司、擔保抵押公司,並再向大陸方面爭取更多開放條件。
 行政院周三核定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金管會昨日立即宣布開放方向,李紀珠表示,內部行政作業後,9月就會公告正式條文,屆時金融業者即可適用新的規定。
 新條文取消5大限制,首先即是取消原本母行、海外子行投資大陸只能二擇一的限制,讓台灣金融業者可同時運用海外子行或母行去投資,若未來中美談判或香港CEPA有更好條件,銀行也能利用美國子行或香港子行去大陸設分行、子行及參股。
 第二是取消三擇二,即銀行業者可同時赴大陸設分行、子行及參股;第三是取消參股大陸金融機構僅限一家的限制,銀行可到大陸各省參股規模較小的地區性銀行;第四是取消設立大陸2分行後才能申設子行的規定,6家已在大陸設分行的國銀,新辦法公布後即可立即申請設立大陸子行。
 另外,金管會取消大陸分行放款不超過吸收存款及拆入款餘額2倍的限制,銀行對大陸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借總額,以不超過銀行上年度決算淨值的1倍的總量曝險機制管理;至於計算方式和項目,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會再與中央銀行討論,且金管會隨時可視實際情況調整上限比率及計入範圍。
 金管會同時開放國銀OBU、海外分行可辦理大陸法人、自然人的授信,也能與大陸銀行進行往來及拆借,加計台商授信等,不超過OBU、海外分行資產淨額的30%或50%(優質銀行)為限,大幅擴大國銀業務範圍,也有助國銀經營大陸客戶,並與大陸銀行進行多幣別合作,協助大陸台商取得資金。

  • 2011-09-02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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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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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記者彭禎伶、王立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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