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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07
2.公司名稱: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58,960,000元,發行普通股
5,89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
10月30日證櫃審字第104003011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15%,計884,000股由公司員工認購,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外,其餘5,012,000股
全數供辦理上櫃承銷之用。
3).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股票市場狀況及依
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由本公司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
4).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日期及期間:
(一)詢價圈購期間:1041203~1041208
(二)公開申購期間:1041204~1041208
(三)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41209
(四)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41209~1041210。
(五)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41210~1041211。
(六)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41211。
(七)現金增資基準日:1041214。
5).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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