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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

●(2454)聯發科併(3673)F-晨星 中國有條件過關

聯發科與F-晨星合併案終於獲中國商務部有條件核准,圖右為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圖左為F-晨星董事長梁公偉。

2013年08月28日 蘋果日報
【陳俐妏╱台中報導】聯發科(2454)合併F-晨星(3697)一案終於過關!中國商務部昨天公告,有條件核准聯發科合併晨星,包括:保持F-晨星獨立競爭者地位、聯發科行使有限股東權利、未經批准不得進行業務合作、有購併應事先申報,以及限制性條件的監督執行。聯發科也公告,考量工作審核及F-晨星下市程序,將合併基準延至明年2月1日。

合併基準日為明年2/1

聯發科、F-晨星去年6月宣布合併以來,合併基準日3度延期,原定合併基準日為今年11月1日,不過,此合併案在中國商務部卡了1年後,昨天商務部終於有條件批准,聯發科昨也在公告中表示,預計3個月內取得中國商務部關於工作方案的核准後,本合併案即可進行交割,考量未來商務部關於工作方案審核及F-晨星下市相關程序,雙方合意擬變更本合併案基準日暫定於明年2月1日,原換股比例不變。
據了解,商務部附條件的核准包括合併完成後,F-晨星下市,其手機晶片及其他無線通訊業務併入聯發科,F-晨星台灣將與聯發科保持獨立競爭,3年後可申請解除該限制條件。聯發科主管也表示。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法人表示,中國商務部有條件核准,符合市場預期,限制條件中提及須保持獨立競爭3年,對此合併案是有利的結果,不過預估合併後影響聯發科獲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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