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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6次江陳會 敲定台商徵收補償

  • 2010-12-02 01:37 工商時報 記者潘羿菁、呂雪彗/台北報導
第6次江陳會即將舉行,衛生署長楊志良(左)與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右)舉行記者會說明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強調台灣堅持的五不原則,大陸基本上已接受。圖/姚志平第6次江陳會即將舉行,衛生署長楊志良(左)與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右)舉行記者會說明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強調台灣堅持的五不原則,大陸基本上已接受。圖/姚志平
投保協議6大議題

投保協議6大議題

 兩岸第六次江陳會即將啟動;其中最關鍵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可望獲得具體進展。據高層官員透露,以往大陸台商憂心的徵收補償議題,將獲得具體解決,北京有關部門承諾,一旦大陸台商資產因故遭到徵收,將可獲得適當補償。

 此次江陳會的主要議題有二,即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及醫藥衛生協議。據了解,陸方將藉投資保障協議的洽商,爭取大幅鬆綁來台投資限制,但我方則將祭出「例外條款」,以此緩和開放的壓力。

 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昨天離開台北,結束兩岸六次江陳會預備磋商;行政院長吳敦義1日透露,第六次江陳會談我方規劃將在16、17日左右於台北舉行,現正等待北京的答覆;六次江陳會登場進入倒數計時。

 而經濟部長施顏祥與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將於今(2)日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兩岸投保協議談判進度提出專案報告,根據經濟部提供的書面內容指出,兩岸初步鎖定六大範圍討論,包括投資人定義、投資待遇、匯兌、徵收、損失補償以及爭端解決。

 據指出,在「投資待遇」部份,雙方將涉及是否給予彼此最惠國待遇。陸方會藉此爭取大幅鬆綁陸資來台投資限制,不過我方將根據國際一般的投保協定,擬加註例外條款,我方給予他方的任何有利待遇、優惠或特權等,可以不適用於兩岸之間,也就是說,我方可以藉由例外條款,緩和陸方要求開放的壓力。

 至於爭議頗大的爭端解決機制,將牽涉到指定的國際仲裁單位,我方過去都是依據國際版本,指定世銀的投資人與國家間爭端解決中心作為仲裁機構。但是陸方不同意,因此是否有可能改由指定WTO的爭端解決機構為仲裁單位,雙方還要再磋商。

 此外,吳揆昨日受訪時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明年元旦起生效,兩岸經合會做為解決紛爭、歧異的平台,一定要在本月底前,或江陳會談前成立更好,而且臨時原產地證明也需要在月底前談妥,否則明年元旦減免關稅很難立刻施行。

 據了解,我方規劃是希望在16、17、18日共3天召開,第3天擬安排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赴圓山花博園區半日遊,也與圓山飯店洽談保留房間。不過,尚需等待對岸同意。

 根據海基會的統計,台商在大陸經貿糾紛含人身財產安全案件,自民國80年起至今年10月底止,共處理3,969件。以近5年來逐年增加,如果加上未向海基會求助的個案,總數將不僅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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